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,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,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,对汕头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本单位属于基层人民法院,依法履行审判和执行职能。
汕头人民法院设置5个内设机构,分别为: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、综合审判庭、执行局、政治部(督察室)、综合办公室(司法警察大队),同时设有1个派出机构:云汕人民法庭。此次携手安尔国际,购置安检设备一批,加强了人民安全至上的法院安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