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人社部《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》中场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,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、发挥便民高效的优势,经区委区政府决定,选址友谊路6号作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新址。3月21日上午,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举行新址启用仪式,区委常委、副区长周德勋参加了仪式。今后,区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都将在新址开展,此次采购的安尔K6550安检设备为仲裁院保平安护安宁。